为深入贯彻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,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通知要求,结合我市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际,11月29日,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召开了1+X证书考核费用标准(第三批)核定工作视频会议。我校副校长邱淑军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围绕核定范围、核定主体和核定程序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工作安排;强调各试点院校要严格对照文件要求,认真核实协商确定的各类费用标准,单项费用标准和证书总费用标准不得超过文件规定标准;确保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、预算执行、推进“岗课赛证”融通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工作。我校作为试点院校将坚定不移地推动我市“1+X”证书制度试点工作,为重庆职业教育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【教务科 李常飞 供稿】